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水心院区拆建工程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拨款及政府专项债和市财力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锦绣路 **** 号,基地东侧为温瑞塘河沿河绿化带、西侧为**中路(隔岸路)、南侧为锦绣路、北侧为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元。
2.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它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保护有关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上午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鹿城区黎明西路***号国贸中心**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费用***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下午**:**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国贸中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号国贸中心**楼
联系人:章先生 联 系 人:**
电话:****-********、***********
监督部门:******监察室
联系电话:****-********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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